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教委《关于持续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扎实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公布准则,密切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及时、有效地主动公开学院政务信息,使学校信息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
本报告根据2023年js5金沙6038网页no1信息公开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现就我院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23年,js5金沙6038网页no1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和学院事业发展各项任务,加快学院建设进程。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同时,在做好基本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学院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在政策解读、发展宣传、数据开放、扩大参与和回应关切等方面的作用,使信息公开更好服务学院发展改革大局,充分保障了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助推依法治校和学院改革与发展。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体系建设
学院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准则和方向,根据清单内容,对本年度需要公开的事项作了全面梳理。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由院长领导,院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对拟公开发布或依申请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依托多种媒介资源,丰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构建全方位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LED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将学院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教育教学等问题的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导,向公众有效展示了 2023年我院在教学科研、交流合作、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招生就业等多方面的新举措和新成就。二是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开拓信息公开工作新思路。为不断适应公众日益提升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与新媒体技术的融合能力,通过向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地发布学院活动信息,不断研究信息公开相关理论与相关行政法规,构建创新合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进而有效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三)充分挖掘现有资源,不断优化平台建设
本年度,学院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介形式,不仅主动公开校务校情,更就校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校内外关注的重大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发挥传统媒介在民众中的权威影响,在学校和信息受众群体中搭建可靠桥梁。同时也注重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体验。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不断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分类栏目,逐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的目录分类,减少申请、查询中的工作步骤;不断丰富目录事项、细化目录内容;加大招生信息与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发布全面明晰。
(四)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注重加强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培养,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形成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牵头,多部门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的思想认识。二是认真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明确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遵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积极建立“事前报告—事中沟通—事后备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确保办理到位。
二、主动公开学院信息情况
我院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文件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清单》各项内容和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公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公开招生章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按时在阳光高考网上公布2023年招生章程。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四公开”要求,在招录中杜绝“点招”“虚假承诺”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利用网络、电话咨询、通讯和广告等方式,多渠道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明确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加强招考数据、信息的安全防范意识,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平稳开展。在招生期间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实施录取。
我院无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情况,不招收研究生。
3.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信息。
5.公开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名单,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高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等。
6.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织人事部(党委教工部)将学院招聘计划在学院主页网站公开发布,进行校内外公开招聘。招聘范围涵盖了教师、行政管理等岗位。招聘公告对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招聘流程等做了详细规定,确保整个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将学院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评审条件、名额及评审结果按照天津市相关要求及时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让教职工了解、参与和监督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7.公开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学院教学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公开全年来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教学管理文件、学院教育教学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有关优质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进度成绩公开。公开教学管理情况的信息。包括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课程设置、专业名称及介绍、考试规程和纪律、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信息。
8.公开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内容。我院不培养博士、硕士、学士,暂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来华留学生。
9.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院网站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学院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学院定期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校务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对学院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全院教职工大会,通报学院公开信息情况。
3.通过纸质文件、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学生手册、通知、院刊、校园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或信息简报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因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学院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师生对学院校务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良好,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及时性;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充分发挥门户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院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众发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随着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逐渐深入,学院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明显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也给予了较好支持和评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信息公开的主要经验是:1.定期召开系主任办公会、班主任会、教职工座谈会、学生恳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校务信息。2.下发各种纸质文件,如通知、学生手册、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形式面向全院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3.充分利用好学院电子屏幕,对于师生评优和获奖情况,按上级要求严格公示。
目前,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特别是面对校外群众和校内师生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参与、监督意识和社会舆论的关注,部分部门处理信息公开事项能力和意识还有待提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不够细致。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进一步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要充分发挥学院职能部门的作用,促进各部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2.进一步抓好监督落实,积极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加快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进而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
3.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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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